根据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(夷政办发[2009]73号)文件精神要求,现将鸦鹊岭镇小(一)型水库聘用(招录)标准条件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:
一、聘用标准及条件
1、年龄在45周岁以下,学历:高中、中专以上,身体健康;
2、合同一年一定,从2010年1月起签订正式合同;
3、工资待遇, 1000元/月(基本工资800元,浮动工资200元),实行双重考核(区水利局和镇人民政府)。
二、工作任务及要求
1、严格按照《水法》、《防洪法》等法律法规办事,服从命令听从指挥;
2、服从镇政府的统一管理和水利行政部门的具体领导;
3、具体工作事项:管理水库大坝启闭机、溢洪道、渠道及房屋、柑桔等。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要求
1、报名时间:
2009年12月28日上午8:00至2010年1月4日上午10:00;
2、报名时请带齐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3、报名地点:鸦鹊岭镇水利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;
电话:7207325、7733246 联系人:刘时新
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